时间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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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跑黑车被查处,驾驶员面临双重处罚

3月23日,高五支六大队执法人员按勤务计划在铜梁北收费站开展“两客一危”专项,在对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进行询问时,执法队员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便分别对乘客和驾驶员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4人,车上三名乘客是从重庆大坪医院治病回铜梁,通过羊儿客联系到了该车,乘车费用是180元3人,上车后由副驾驶乘客现金支付给了驾驶员。通过执法服务平台查询,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并未取得营运资质,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同时,执法系统上还有驾驶员周某的两次违法行为记录,均是“跑黑车”。据周某交代,被查处两次后他自认“经验丰富”,对于如何躲避检查有了自己的心得体会,觉得不会再被查处,因此就大着胆子继续跑“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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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车驾驶员连续3次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查处,根据联合惩戒协作机制,其不但被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还要被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得知处罚结果后,驾驶员痛悔不已,向执法人员表示这次一定会深刻汲取教训,绝不再犯。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乘坐“黑车”隐患大,驾驶员未经正规培训,车辆安全状况无保障,未参加购买相关保险,无抗风险能力。为了您的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自觉拒乘“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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