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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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清理天桥下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12月29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路政巡查时发现G8515广泸高速下行122KM+300M处的人行天桥下堆积大量杂物,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过走访,六大队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张某。

在与执法人员的交谈过程中,张某表示由于这些柴禾、杂物还有一定的用处,因此她舍不得直接丢弃,于是便放到了天桥下,既不占用家中的空间,平时也可以遮风避雨,并且她并不知道在高速公路天桥下堆放杂物是违法行为。了解清楚事实后,六大队执法人员当即指出私自在高速公路天桥下堆积杂物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杂物如果不及时清理,不仅影响通行,严重的还会引起火灾,影响行车和桥梁设施安全。

经过六大队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当事人张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主动清理自己在桥下堆放的杂物。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主动帮助张某将杂物搬到了张某院中。由于张某的行为未造成后果,且积极配合整改,六大队执法人员运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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